1.了解、掌握学生思想动态,贯彻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负责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和管理工作的宏观协调与业务指导工作。
2.负责制定辅导员队伍建设的规章制度,组织辅导员的培养发展、管理考核等工作。
3.负责成长导师聘任工作,负责兼职班主任与辅导员助理聘任、管理与考核工作。
4.负责协助心理健康教育与研究中心、指导各二级学院(部)开展大学生日常心理健康教育工作。
5.负责统筹协调“一站式”学生社区综合管理模式建设工作。
6.负责学校的就业服务、就业教育、就业市场、就业基地、就业档案等生涯规划与就业指导工作。
7.负责组织本科生招生宣传、考生录取和新生入学资格审核等工作。
8.负责学生奖学金、助学金、勤工助学、特殊困难补助、助学贷款、学费减免、绿色通道等工作。
9.负责学生学风建设、学业帮扶、学业促进等工作。
10.负责少数民族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与管理工作,协助做好少数民族学生党建、学风建设等工作。
11.负责学生信息化工作,建设与维护学生信息数据库,运营“南医学工”公众号,参与全校性相关活动组织实施工作。
12.负责制定学生管理工作的规章制度,指导学生自我教育、自我管理和自我服务,落实学生评奖评优与惩处工作。
13.贯彻执行高等学校军事训练大纲规定,制定军训教学计划和军训规章制度,负责军训的器材管理和物资保障,协助学校相关部(处)巩固学生军训成果。
14.负责大学生兵役登记工作,负责大学生征兵宣传,一年两次的应征大学生体检、政考、役前集训、入伍等工作。
15.组织开展大学生国防教育活动,不定期组织国防教育讲座,协助学校相关部门组织教职工国防教育工作。
16.指导国防协会开展工作,积极参加江苏省及全国相关活动、竞赛。
17.组织开展退役大学生士兵返校后慰问,针对性组织退役复学大学生活动,给他们提供政策指导,帮助应届毕业生退役同学拓宽就业渠道。
18.负责军民共建工作,加强与共建单位交流,深化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共建,组织春节、“八一”等节日慰问部队活动。
19.承办江苏省教育厅、江苏省军区、南京警备区及高淳区人武部有关文件,参加军事部门相关会议,配合组织武装干部政治、业务学习和培训。
20.完成上级部门和学校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