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 总则
为鼓励和帮助我校品学兼优,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为振兴中华而勤奋学习,鼓励学生热心社会公益事业,关心帮助他人,关心社会,学有所成,报效祖国,美国唐仲英基金会出资在我校设立“唐仲英德育奖学金”。
第二条 申请唐仲英德育奖学金的条件
唐仲英德育奖学金主要奖励有爱心、有诚信、有志向、有知识的品学兼优且家庭困难的学生完成学业。
1. 热爱国家,遵纪守法,诚实守信。
2. 乐于助人,勇于奉献,努力承担社会工作,积极参加公益活动。
3. 为人正直,作风严谨,热爱劳动,勤俭节约,身心健康。
4. 学习刻苦,成绩优良(其中1/4必须是学习成绩特别优秀者)。
以上条件均符合后,家庭经济困难者优先考虑(其中1/4可以不受此限制)。
第三条 评选范围
我校在籍一年级统招全日制本科学生(不含委培生、定向生、民办、港澳台学生)符合申请条件的均可申请“唐仲英德育奖学金”。
第四条 评选名额及金额
每年从一年级学生中评选出20或30名获奖学金者(在设立初年从一,二年级各评选20名同学),获奖学金者本科在校期间每年可获奖学金4000元人民币。
第五条 评选原则
1. 坚持公平、公开、公正、上下结合的方式做好推荐和评选工作。
2. 评选中严格掌握条件,严格执行评选程序。
3. 评选中要全面衡量,特别注重学生的品德和参加社会公益活动的情况,兼顾成绩,以促进学生能够服务社会、奉献爱心、推己及人、薪火相传。
第六条 评选及管理办法
1. 新生入学后第一学期,各爱心社团应在全校宣传唐仲英基金会及宗旨、唐仲英德育奖学金、唐仲英爱心社等等;招募新生志愿者参与爱心社团的各项爱心活动。
2. 第二学期初,学校院系、爱心社团分别推荐获奖候选人。爱心社团可以根据志愿者参与爱心活动的情况,推荐不超过5名优秀志愿者作为获奖候选人,并书面阐明推荐理由。学校院系依照评奖标准,按1:1.5左右的比例推荐候选人。
3. 候选人填写《唐仲英德育奖学金申请表》,并重点阐述“我为何申请唐仲英德育奖学金”(500字以上),各学院负责学生工作的领导和有关辅导员组成评审小组,根据获奖条件对申请者进行资格初审并提出推荐意见,经公示无异议后,将有关材料报送学生处。
4.由学生处负责,组织基金会指导老师、爱心社骨干、相关部门及学院对候选学生进行面试,面试结果报校唐仲英德育奖学金委员会审核后确定初评名单并在全校公示,公示一周无异议者,报唐仲英德育奖学金评审委员会审批确认。
5. 学校每年负责组织"唐仲英德育奖学金"颁奖大会,向获奖者颁发奖金及证书。
6. 获奖学生的学习成绩,品行情况及社会服务项目执行情况由学生处负责向唐仲英基金会报告。
7. 为了加强教育和管理,我校唐仲英德育奖学金获得者经组织成立“唐仲英爱心社团”,所有获奖学生都为社团成员,以集体形式更好的开展活动。
第七条 执行办法
1. 学生获得“唐仲英德育奖学金”后,原则上在本科学习期间每年享受,按学年发放;
2. 每年十月份,对已获得唐仲英德育奖学金的学生进行审核。由学生自评,填写《唐仲英德育奖学金审核表》,重点阐述“我为何能够继续获得唐仲英德育奖学金”(500字以上),爱心社鉴定并签署意见;班级同学评议,指导老师,学院(系)评议并写出鉴定,学校唐仲英德育奖学金委员会审核,符合获奖条件者继续给予奖励。
3. 凡发生下列情况者暂停,变更,终止颁发奖学金:
① 触犯刑律或被行政拘留;
② 违反校纪校规受处分者;
③ 不热心社会公益事业,不参加社会公益活动,或勉强参加不发挥积极作用者,不关心他人者;
④ 隐瞒家庭收入,弄虚作假者;
⑤ 各种原因退学者;
⑥ 在校期间家庭经济情况有明显改善者;
⑦ 生活奢侈,有吸烟,喝酒、赌博等不良嗜好者;
⑧ 学习成绩明显下降,出现两门以上的不及格现象,取消奖学金的获奖资格;如果成绩有所下降,但平时社会公益活动非常积极,暂缓发奖,观察半年,若本学期学习成绩有明显进步,可恢复颁发;
⑨ 因病休学一学期以上者,原则上停止发放奖学金,另评其他同学。
4.变更程序:
因为上述第③条原因导致审核不合格者应取消其获唐仲英德育奖学金的资格,缺额学生从爱心志愿者中推选,同年级志愿者优先考虑。新推荐同学由社团骨干通过投票选举产生,并经所在院系和学校审核。
因为上述第③条原因以外的原因导致的更换,缺额学生由院系从同年级中进行推荐,并经学校审核。
被取消学生应知晓被取消的原因,并填写《变更表》,如本人有不同意见,可在表上作解释、说明。该表格一并报唐仲英基金会(美国)江苏办事处。新推荐同学应填写《申请表》。
第八条 评审委员会组成
为切实做好奖学金的管理组织工作,学校成立“南京医科大学唐仲英德育奖学金”评审委员会。主任由南京医科大学分管校领导担任,成员由学生处、财务处负责人、各学院党总支副书记组成。评审委员会下设办公室,挂靠学工处,具体负责处理奖学金评审工作。
第九条 其他
本办法自2011年1月起执行,解释权归南京医科大学学生工作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