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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49832024年03月14日

南京医科大学“明基奖学金”评选简章

作者:来源:学生工作处浏览次数:6672009/03/04 00:00

一、奖学金名称:明基奖学金

  二、奖学金设立单位:南京明基医院有限公司

  三、奖学金宗旨:

  为了支持南京医科大学教育事业的发展,鼓励同学们勤奋学习、努力进取,促进学生综合素质的发展,本公司拟在南京医科大学设立明基奖学金,以奖励品学兼优、有志服务社会的学生,同时借以推动高校素质教育,与社会共同发展。

  四、奖学金评定原则:

  1公平、公开、公正、择优的原则。

  2、奖学金评定过程中要严格执行评定条件,若发现条件不符者,将取消其评定资格,且不允许补报。

  五、评定对象及范围:

  七年制临床医学专业的六、七年级品学兼优的学生。

  六、奖学金人数及总额:

   明基奖学金:临床医学,每年级5人,每人5000元。

  七、评选条件:

  1、思想要求上进,尊师爱校,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令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及大学生行为准则。

  2、学习勤奋,刻苦钻研,学风端正,无旷课、迟到、早退现象。

  3、工作积极,任劳任怨,尊重上级医师,关心病人,具有良好的医德医风。

  4、积极参加社会活动(校内活动和校外社会实践),每学年至少有一次社会实践经历(指校外实践),并要求附实践证明及实践小结。

  5、积极参加体育锻炼,身体素质良好。

  6、团结同学,乐于助人,在同学中有较好的示范作用。

  7、实习轮转和专科实习期内,每次考试包括理论和实践操作成绩均在前13以上,奖学金的评选要严格按照择优原则,按照申请者的考评成绩从上至下依次录取。

  八、奖学金评选办法:

  1.评选周期:每学年评选颁发一次,时间为4—5月。

  2.评选依据:理论及实践技能考核成绩+学术论文+社会活动+社会声誉

  1)理论考试取各考试考查课平均分,实习轮转和专业实习期内取技能考核成绩。

  2)在省级以上专业学术刊物上发表有价值的学术论文,受到同行专家的好评者,且在规定的奖学金评选期限内,学术论文项的加分依据为:2分/篇×篇数

  3)社会活动分的计算依据为:校内活动获奖次数×05分/次+校外社会实践次数×1分/次

  4)凡在实习期内,因工作态度、医德医风良好并受到病人及家属好评的酌情加分。

  注:校外社会实践需有实践证明,校内社会活动要以所获奖项(获奖证书)为依据:

  3.评审步骤:

  1)由学生个人填写《奖学金申请表》,并附奖学金申请所需资料,报各相关学院。

  2)各有关学院按明基奖学金评选条件及人数比例进行初评,确定本学院获奖候选人,报明基奖学金评定委员会。

  3)明基奖学金评定委员会对各学院上报的候选人进行评审,确定10名候选人(六、七年级各5)并公示。

  4)公示无异议者,由奖学金评定委员会将获奖人名单报明基医院进行审定,确定获奖名单。

  5)召开表彰大会,颁发获奖证书及奖学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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