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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49832024年03月14日

南京医科大学优秀实习生和优秀实习大组长评定办法

作者:来源:学生工作处浏览次数:12982009/03/04 00:00

一、目的和意义
为了鼓励实习生在实习期间奋发进取,全面成才的积极性,更好地完成实习任务,以适应社会对高级医学人才培养的要求,促进实习生专业能力和综合素质的全面提高,特制定本办法。
二、评比条件
1
、实习态度:实习态度端正,勤学好问,能深入实习一线,工作积极主动。
2
、专业技能:认真进行专业文书书写,质量较高,积极思维,正确回答问题,有较强的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专业技能熟练,考试、考核成绩优良。
3
、职业风尚:遵守职业道德,乐于奉献。
4
、劳动纪律:遵守实习生守则和实习单位规章制度,服从带教老师安排,无违纪现象。
5
、人际交往:能团结本校以及校外实习同学,尊重医护员工以及病人家属,较好处理实习中各种人际交往关系。
三、比例及标准
优秀实习生和优秀实习大组长评比总比例为实习生人数的40%左右。被评为优秀实习大组长奖励人民币800元,被评为优秀实习生奖励人民币500元。
四、组织领导
评比工作由学生工作处在每年2月份布置并组织实施,各院()学生工作办公室具体组织评比工作,并提出获奖名单。
五、工作程序
1
、实习生作出个人小结。每个实习生根据评比条件写出书面小结,并在实习大组内通过。个人小结要求实事求是,既肯定成绩,又找出不足。
2
、同学互评。在个人小结基础上,大组长先公布每个同学的实习成绩(出科成绩及考核成绩),然后组织同学用统一的评分表互相评分,并予公布。
3
、大组长鉴定。大组长以同学互评分从高到低取出评定名额的1.5倍的比例人数,根据平时检查、考核情况为其作简要鉴定,上报兼职班主任。
4
、兼职班主任(医教、科教部门)推荐。兼职班主任根据平时掌握的同学表现和大组长上报的评比材料,排定推荐顺序,签名盖章后连同评比材料报送学校各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5
、院()学生工作办公室根据实习单位报送材料和平时掌握实习同学情况,综合评出优秀实习生和优秀实习大组长,并报送学生工作处审核,由学生工作处将获奖人选报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讨论批准并发文表彰。
六、评比时间为每年四月份。指标三月下旬下达各实习大组,评比工作四月底完成。
七、其它
1、获奖同学若在获奖后表现不良或毕业考核不及格,不符合优秀实习生条件则取消其资格。2、本办法由学生工作处负责解释。
3
、本办法自二○○○年开始试行。
联系电话:025-86869197
办公信箱:xgc@njmu.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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