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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17622024年06月20日

认真贯彻新《规定》 努力构建和谐校园

作者:来源:学生工作处浏览次数:5842009/02/15 00:00

    8月3日至4日,省教育厅在常熟召开全省高校学生工作会议。省委教育工委书记、省教育厅厅长王斌泰同志出席了会议并作重要讲话,教育部学生司副司长张浩明同志应邀出席了会议并作专题报告。会议由省教育厅副厅长胡金波同志主持并作会议总结。  
      
  王斌泰厅长全面回顾了近年来全省高校学生工作在高校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学生工作的规范化建设、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和大学生日常教育管理工作等四个方面取得显著成绩。同时,王厅长也明确地指出我省高校学生工作在思想认识、制度建设、日常管理、招生就业和队伍建设等方面存在薄弱环节,还须进一步加强。王厅长强调,加强高校学生工作是一项事关党和国家的长远发展、事关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事关大学生成人成才的重大问题。他要求各高校要切实加强对高校学生工作的领导,精心组织,强化措施,狠抓落实,要将学生工作纳入学校党建评估和教育教学评估体系,推动高校学生工作上水平。

  教育部学生司副司长张浩明同志就学习贯彻新《规定》作了专题辅导报告。张浩明副司长强调:新《规定》明确要求,“高等学校以人才培养为中心,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全面发展”。因此,学生管理与传授知识相济,共同承担着学生成长成才的任务。没有学生谈不上教育与管理,没有学生也就没有学校。由此决定学校的根本在于学生,学校的根本任务在于育人。当前高校的学生管理工作,需要正确认识并处理好育人为本与严格管理,严格管理与依法管理,自主办学与政府监督的等几个关系。张浩明副司长还结合典型事例就新《规定》贯彻落实过程中,高校学生管理过程中容易出现的管理行为主体错位、管理概念混淆、处分和处理混用等方面的问题作了说明。

  11所普通高校的领导就贯彻落实新《规定》、加强学生教育管理工作的创新作了大会交流。我校党委副书记、副校长周亚夫同志应邀作了题为《积极开展感恩教育  培育和谐的大爱校园》的交流发言。

  会议表彰了全省普通高校学生教育管理创新奖。在全省高校学生教育管理创新奖10个一等奖和20个二等奖中,我校喜获1个一等奖和2个二等奖,其中学生感恩教育活动获一等奖,家长观察员活动和假期文化制度分获二等奖。

  全省各高校分管学生工作的校(院)领导、学生工作部门负责人,省教育厅有关处室、直属事业单位负责人共约260人出席了会议。与会代表分组进行了讨论。会议期间,与会代表还参观考察了“全国文明村”——常熟市支塘镇蒋巷村。

 

 全省高校学生工作会议在常熟召开

我校党委副书记、副校长周亚夫同志应邀作交流发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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