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支持江苏高等教育事业,江苏海协教育基金会受江苏红太阳集团有限公司委托,从今年起连续五年(2007—2011)在南京医科大学设立“江苏红太阳集团助学金”;定向资助30名品学兼优的贫困大学生。因起始年级不同,以经费总计三十万元资助为限。为了做好对贫困生的资助工作,江苏海协教育基金会和南京医科大学共同制定实施办法如下:
一、资助对象
在南京医科大学就读在籍的家庭经济困难、品学兼优的本科二年级以上大学生(不含接受成人教育的学生)。
二、资助标准
资助对象每人每年两千元人民币,帮助解决其生活经费困难,完成本科学业。
三、资助对象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思想道德品质良好,为人诚实、作风正派,无违法违纪行为。
2、学习认真、勤奋、刻苦。
3、孝敬父母、尊敬师长、团结同学、关心集体、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各项活动。
4、家庭经济困难、生活简朴,本人无不良生活习惯。
5、有较强烈的社会责任感和正义感,热心社会公益事业,积极参加社会公益活动,每学期不少于二次。
四、助困奖学金发放办理程序
南京医科大学要认真做好贫困生的挑选考核工作,做到公平、公正、公开。
1、符合条件的本科二年级(含二年级)以上大学生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供相关材料,(包括:①家庭经济状况的详细说明;②家庭所在地乡镇(街道)以上政府出示的家庭经济困难证明)原则上在学校认定的贫困学生中遴选。
2、由院(系)出具加盖公章的前一学年学习成绩登记表及品学鉴定;由大学组织评审委评审(基金会派人参加),资助生名单确定后在校张榜公布、分管领导签字盖公章后,报基金会。
3、资助工作于每年10月份进行,本基金会于
五、跟踪考核
南京医科大学对受助大学生进行跟踪考核。受助学生从第二资助年度助学金发放前,应写出上一学年品学情况总结以及家庭经济情况说明,送学校有关部门,经校方审核后,报基金会。 每年在适当时候召开一次受助生与捐赠企业座谈会,增进相互了解和交流。江苏海协教育基金会将尊重捐赠人的志愿,严格按照国务院《基金会管理条例》精神,认真、及时地做好贫困大学生的资助工作,确保捐赠基金使用、运作的合法、安全、有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