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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49832024年03月14日

南京医科大学辅导员老师与学生学习十七大精神专题报告会

作者:来源:学生工作处浏览次数:6032009/02/08 00:00

  11月28日,东南大学哲学与科学系博士生导师陈爱华教授莅临我校,在大学生活动中心报告厅为我校辅导员老师与学生举行学习十七大精神专题报告会,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与和谐伦理精神”为主题,探讨十七大报告精神,论述和谐伦理关系及其对中国社会主义发展的重要性。

  十七大报告提出:“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增强社会主义意识形态的吸引力和凝聚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是社会主义意识形态的本质体现。”教授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与其多年伦理研究所得和谐伦理精神联系起来,向大家介绍和谐伦理精神的内涵。她从历史生成的视域角度,将和谐伦理精神定义为凝练了中国传统文化中以包容万物、兼收并蓄、淳厚中和为特征的“和而不同”的民族哲学智慧,从三个方面加以论述:第一,作为和谐伦理关系的和谐伦理精神。指出和谐伦理关系是和谐伦理精神在关系层面的体现,体现了和谐伦理精神对诸伦理关系向着和谐价值目标的引领,详细阐述了人与自然的伦理关系,提到只有正确对待人与自然的和谐关系,才能“推进人-自然-社会系统的整体伦理关系的协调统一”。第二,作为和谐伦理行为的和谐伦理精神。和谐伦理行为是和谐伦理精神“内化于心,外践于行”,是和谐伦理精神在人们行为方式上的体现,主要分析了良心与责任,认为良心与责任是一种铭记于心,融入于行的“下意识”行为,是一种现实的自我,一种具体的和谐伦理精神实现的形态。第三,作为和谐的制度伦理的和谐伦理精神。教授以大学教师为例,分析其因制度的改变而将重心在科研与教学之间的转移,阐述人在社会中行为表现与制度规定的相互作用,指出和谐的制度伦理,要顺应民心,顺乎民意,以民为本,符合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和谐伦理精神。

  陈教授最后将和谐伦理精神理论升华,在实际运作中,高扬作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高度凝炼的和谐伦理精神,并将其贯彻到价值取向、行为准则中,共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

  陈教授的报告从伦理关系层面,并深入实践行为中,用准确、客观、深入浅出的事例展现十七大精神面貌,指导我校辅导员老师和同学从更多的方面学习十七大精神,同时,这一报告会也是从精神道德层面上,要求未来的社会主义建设奋斗者,提高自身道德修养,重视人民的利益,牢记人民的权利,尊重人民的智慧和力量,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为更加美好的社会主义明天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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