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意见》(中发[2004]16号)、《普通高等学校辅导员队伍建设规定》(教育部令[2006]24号)等文件精神,切实加强我校辅导员队伍建设,充分调动广大辅导员的工作主动性、积极性和创造性,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作用,进一步提升学生工作水平,根据省教育厅和我校有关文件规定,经研究,决定在全校范围内开展南京医科大学优秀辅导员、辅导员标兵评选活动。
具体评选细则已下发,请各学院按照《南京医科大学优秀辅导员、辅导员标兵评选条例》进行评选工作,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名额分配 各学院辅导员根据评选条例要求,符合条件者均可申报。
二、时间安排 1、
10月18日-25日,个人申报:拟参选的辅导员应对照条件对自己工作情况(主要包括政治思想、业务能力、工作态度、工作成绩、工作研究及履行职责情况等)进行全面认真的总结,在此基础上如实填写《南京医科大学优秀辅导员申报表》并附2000字相关事迹材料(工作研究成果可另附材料)。
2、
10月26日-11月1日,学生评价:由学院党委(党总支)组织一定数量的学生代表座谈,并在参评辅导员所带班级中随机选择25%的学生填写《南京医科大学辅导员工作评议表》,如学生基数不满400人的,请按不少于100人进行评议。
3、
11月2日-8日,学院推荐:根据申报辅导员的总结、实际工作表现情况和学生评价,查询各种记录(听课记录,谈话记录,会议记录等),并根据评选条例核对各项指标,院党委(党总支)推选出候选人,报学工处(部)。
4、
11月9日-15日,综合考察:学工处(部)成立评审小组,对学院申报情况进行审核,并组织候选人集中进行工作述职,同行评议,综合评审,确定优秀辅导员并遴选辅导员标兵人选。
5、
11月16日-23日,公示:在全校范围内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报学校党委审批、表彰。
三、有关说明
1、本次评选时间段:2005年9月-2007年9月
2、《南京医科大学优秀辅导员申报表》可在学工处网站“表格下载”栏目中进行下载;《南京医科大学辅导员工作评议表》可到学工处领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