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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17622024年06月20日

关于申报我校学生教育管理研究课题的通知

作者:来源:学生工作处浏览次数:8232009/02/08 00:00

  校内各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2004]16号和江苏省委[2005]21号文件精神,努力推进我校学生工作队伍建设的职业化、专家化进程,不断探索学生工作规律,进一步增强我校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和管理工作的长效性和实效性,学校决定开展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和管理工作的研究。

  课题的研究实行项目主持人负责制,主要由工作在一线的学生教育管理队伍来承担课题的研究工作。研究课题的经费以学校投入为主。项目管理上,在南京医科大学学生教育管理课题规划领导小组的指导下,由学生工作处统一组织落实课题的评审、立项、验收、结题等工作。

  加强学生教育管理的研究,是落实科学发展观,从而进一步提高学生工作水平的重要途径和有效手段。本次开展的课题研究就是要在理论和实践相结合的层面上,认真分析和研究我校学生的特点,及时了解和掌握学生教育管理的新情况、新问题、新方法、新模式,有效地发挥我校的学科优势和人才优势,创新学生教育管理的理论和实践成果,总结新经验,开创新局面,积极推进我校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上水平、上台阶。

  一、课题申报的基本要求

  1、课题研究要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科学发展观,要以理想信念教育为核心,爱国主义教育为重点,以思想道德建设为基础,以对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和管理工作的模式探索和实践指导为根本目标。

  2、课题研究要有深厚的理论基础、扎实的实践基础和可操作性,要立足于总结近年来工作实践经验的基础,结合本部门的学科优势、专业优势,突出研究性、创新性和指导性。课题研究要克服纯理论的研究,要注重理论与实践相结合,创造经验与制度建设相结合,“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学生”。

  二、申报流程:

  1、课题申请人(批准立项后为项目主持人)应组织不少于二人的课题小组,实行主持人负责制,规范地开展课题研究工作。

  2、课题申请人提出申请时,应向学生工作处提交《南京医科大学学生教育管理研究课题申请书》(附件一,以下简称《申请书》),《申请书》需申请人所在部门(学院)签署审核意见并加盖部门(学院)公章。

  3、课题的设定须围绕我校学生工作中心,可参照《课题研究方向参考》(附件二),也可以自行拟定。

  4、申请人及课题组成员对申报的课题应有一定的研究基础和相关资料的准备。

  5、请将填报好的《申请书》及相关材料一并报到学生工作处,由学生工作处组织专家组进行课题的评审。

  三、课题评审

  1、课题审核专家组将对申报课题进行资格审查和立项审批。资格审查是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进行审查。立项审批指将已通过资格审查的申报材料提交专家组,由专家组对课题设计方案的可行性、经费预算的合理性、预期目标完成的可能性及实效性等进行评审。

  2、课题申请的评审工作按照以下标准进行:

  (1)课题具有重要理论价值或实践意义。

  (2)课题选题方向正确,内容充实,论证充分,拟突破的难点明确,研究思路清晰,研究方法科学、可行,课题组成人员合理,申请人及课题组成员对课题有一定的研究基础,有一定数量的相关研究成果和一定的资料准备。

  3、经审定确立为学生教育管理重点研究课题的项目,将获得每项3000-4000元经费支持;确立为学生工作一般研究课题的项目,将获得每项1000-1500元经费支持。

  四、申报时间

  1、请在2006年3月15号将填报好的《申请书》送到学生工作处。

  2、联系人:刘金祥、张  华     联系电话:025-86868051

  3、附件:(1)《南京医科大学学生教育管理课题研究申请书》

          (2)《课题研究方向参考》

联系电话:025-86869197
办公信箱:xgc@njmu.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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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编:2111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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