访问量:
2117622024年06月20日

关于评选“南京医科大学学生工作创新奖”的通知

作者:来源:学生工作处浏览次数:8612009/02/08 00:00

各学院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为进一步贯彻中央16号文件精神,倡导和鼓励各学院积极探索新时期学生工作的新规律,不断创新学生工作的内容、方法和途径,丰富拓展我校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一二三四五六工程”,总结推广我校各学院学生工作的新经验,促进我校学生工作再上新台阶,经研究决定,在全校范围内开展“南京医科大学学生工作创新奖”评选活动。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目的
  
  “南京医科大学学生工作创新奖”是一项专项奖励工作,主要是表彰奖励对我校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与管理具有实践意义的、富有创新意义的实践创新项目,以更好地总结经验、推广典型,更好地推动我校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与管理工作的总体发展与提升。

  二、评选范围

  “南京医科大学学生工作创新奖”的评选范围为全校各学院(年级)在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学生日常事务管理、招生与就业工作、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等方面的实践创新项目,以学院为单位集中上报参评材料。

  三、评选标准

  1、实践性 申请项目应以学院(或年级)已开展的某一活动、已实施的某种做法为主干,并且这种活动、做法已实际开展一年以上,具有较好的系统性、完整性。
  2、创新性 申请项目应具有特色,不是常规的思想政治教育与管理做法,而应是一般学院尚未开展或尚未深入开展的做法和举措。
  3、实效性 申报项目应已取得较明显成效,有事实及相关材料支撑,学院(或年级)学生普遍反映良好,校内(上级、同行、媒体)评价较高。
  4、典型性 申报项目中特色活动、做法所解决的思想政治教育与管理中的问题应是有一定的普遍性、代表性,应对其他学院的学生工作具有启迪借鉴意义和一定的推广价值。

  四、评选程序

  1、学院申报 申报的学院(年级)认真填写《南京医科大学学生工作创新奖申报表》(见附件,一式两份),就学生工作具有创新意义的思路、做法和效果提交书面申报材料,并提交相应的辅证资料,如新闻媒体的报道、DV或论文等。
  申报材料应重点突出、特色鲜明。申报材料字数控制在4000字左右,辅证材料2-3种。申报材料(辅证资料)于2008年11月30日前报送学生工作处。(电话86862667,邮箱xgc@njmu.edu.cn
  2、申报答辩 学工处将组织评选公开答辩会,申报学院(年级)以PPT演示形式进行汇报答辩。
  3、专家评审 学工处将在答辩基础上组织专家评审会,最终确定创新奖获奖项目。

  五、评选名额

  评选出“南京医科大学学生工作创新奖”一等奖1-2项,二等奖2-3项,三等奖5-7项。

  六、评选表彰

  荣获“南京医科大学学生工作创新奖”的学院,学校将颁发奖牌,并给予一定的物质奖励。部分获奖项目将在第三届辅导员论坛上作大会交流。获奖成果经修改后汇编成册,供各学院学习参考。

  附件:“南京医科大学学生工作创新奖”申报表(点击下载)
联系电话:025-86869197
办公信箱:xgc@njmu.edu.cn
地址:江苏省南京市江宁区龙眠大道101号
邮编:211166
南医学工
南京医科大学 研究生
南京医科大学 招生
CopyRight 2017 © 南京医科大学学生工作处版权所有   |   技术支持:信息网络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