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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届毕业生就业指南         ★★★
2007届毕业生就业指南
副标题:
作者:就业办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7-3-20 18:18:14


     

一、南京医科大学毕业生就业工作实施办法

2007届毕业生就业派遣程序

就业过程中需要面对的问题

1、个人职业生涯规划

2、就业信息的获得

3、求职简历的制作误区

4、如何面试

5、就业协议签定时应该注意的问题

6、报到证的作用及报到就业过程

四、就业求职中您可能遇到的问题

1、江苏生源外地就业的相关规定

(一)      去北京就业

(二)      去上海就业

(三)      去广东就业

2、关于国家项目

(一)      支援西部

(二)      支援苏北

3、报考国家公务员的相关规定

4、毕业协议书、推荐表或报到证丢失如何办理

5、自主创业的相关规定

6、有关违约的处理程序

(一)      毁约

(二)      改派

(三)      定向委培生的改派

(四)      哪些情况下所签协议自动解除

7、有关劳动法的相关规定

 

 

 

 

南京医科大学毕业生就业工作实施办法

 

 

为切实做好我校毕业生就业工作,根据苏政发[2001]77号文件精神,结合我校本科毕业生就业工作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办法。

    一、毕业生就业工作的原则

(1)       我校毕业生分配就业工作要积极为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服务,继续贯彻“统筹兼顾,合理使用,加强重点,面向基层”的方针。

(2)       毕业生在国家有关就业方针、政策指导下,有自主择业的权利,同时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服从国家宏观调控、根据需要为社会服务的义务。

(3)       鼓励毕业生接受更高层次的学历教育或继续教育以及到西部地区、经济欠发达地区和农村、社区工作。志愿到中西部地区、到我省经济欠发达地区和艰苦行业、到农村和社区工作的毕业生,其户口登记、人事关系等可根据本人意愿按有关优惠政策执行。

(4)       鼓励和支持毕业生采取各种方式自谋职业、自主创业、科技创业。对自主创业的毕业生,各级政府将为其创造宽松的创业环境和市场机会,并可享受有关财税优惠政策,人事关系可以委托省内市(县)人才交流中心代理。

(5)       坚持“信息共享、公平竞争、择优推荐”以及“学以致用、人尽其才”的原则。

    二、毕业生就业的有关规定

    (一)相关规定

(1)       考取研究生(含双学位)的毕业生,在学校上报派遣方案后要求安排工作的,一般回生源地就业;免试研究生不得再要求安排工作;升学(考取研究生被录取者),可凭录取通知书经协商后解除与用人单位的协议关系。

(2)       残疾毕业生就业有困难者,按有关规定由生源所在地民政部门负责安排。

(3)       派遣后故意造成用人单位退回的毕业生,学校一律不予受理,后果自负。

(4)       结业生由学校向用人单位推荐或自荐,找到工作单位的可以办理手续,但应在《报到证》上注明“结业生”字样。

(5)       派遣前,学校要对毕业生进行健康检查,不能坚持正常工作的(指每天八小时),回家休养。一年以内治愈(须经学校指定县级以上医院证明能正常工作)可以随下一届毕业生就业;一年后仍未治愈或无用人单位接受的,其户口关系转至家庭所在乡、镇、街道,档案转至其家庭所在的县、区人才流动机构。毕业生报到后患疾病不能坚持正常工作的,按苏人二(199423号文件规定,由用人单位按在职人员有关规定处理。

(6)       毕业生必须认真填写《毕业生推荐表》及其他应聘表格,如实向用人单位反映自己的情况,弄虚作假者,后果自负。

(7)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毕业生,由学校报省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核准,在其向学校交纳全部培养费和奖(助)学金后,可将其档案和户口关系转至家庭所在地,按社会待业人员对待:

①领取报到证之日起,无正当理由,超过3个月不去用人单位报到的;

②不顾国家需要,强调个人无理要求,扰乱毕业生就业秩序的;

③无理要求用人单位将其退回学校的;

④其它违反毕业生就业规定的。

(8)       毕业生档案必须归入下列材料:①新生入学登记表;②毕业生登记表;③学习成绩登记表;④奖惩情况;⑤实习考核表;⑥入党(团)志愿书等;⑦毕业生体检表;⑧就业报到证。

(9)       毕业生所欠学校钱物必须在毕业时还清,或按学校有关规定执行,否则将不予办理派遣手续。

    (二)具体要求

(1)       毕业生就业按照政府管理、学校推荐与指导、毕业生和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模式,实行不包分配、择优录取的就业机制。

(2)       毕业生就业不受地区、行业的限制,可利用多种渠道、采用多种方式自主择业;委托培养毕业生原则上按合同就业,因一方或双方原因不能履行原委培合同的,经双方协商一致,解除合同并承担违约责任后,再通过双向选择就业。

(3)       毕业就业意向一经确定,必须签定《就业协议书》,作为制定就业计划和派遣的依据。协议书必须反映毕业生、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地方人事部门和学校意见。

(4)       每位毕业生只能与一个用人单位签订协议书,协议一旦生效,原则上不予改派,如确实有特殊情况需要改派者,需由本人提出书面申请,经原接受单位同意并出具解约函,由学校收回原协议书、推荐表及报到证,统一报省教育厅批准,方可办理改派手续。

(5)       派遣回生源所在地未落实单位的毕业生凭报到证到当地毕业生就业工作主管部门办理待业登记手续并领取《江苏省毕业生待业证》。毕业生待业期间凭《待业证》在次年年底前可进入各级各类毕业生就业市场择业,落实用人单位并享受应届毕业生同等待遇,就业成功者可以由市、县(市)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统一报省教育厅签发《报到证》后办理毕业生就业手续,也可以按其它就业方式办理相应的就业手续,并由原发证机关注销《江苏省毕业生待业证》;毕业生于毕业后次年年底仍未落实就业单位的,待业登记机关可按规定于再次年的元月起收取档案管理费。

(6)       毕业生到用人单位报到就业后,如在见习期内因特殊原因确需办理《报到证》改签手续的,根据有关文件规定,由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按管理权限办理。

(7)       毕业生档案由学校按毕业生登记和报到所在部门的要求转至指定机构。

(8)       符合条件而申请自费出国留学的应届毕业生,应在当年六月一日前向学校提出申请,并出具有关证明材料,一经同意学校即不再负责其就业工作;未获准出境者,其档案、户口关系转至其家庭所在地由其自谋职业。

(9)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毕业生可申请改派:

     因家庭发生不可预知的困难(家庭变迁或父母生老病死身边无子女)需要回家庭所在地就业的。

     符合国家、省有关政策导向,流向合理的。

     国家政策照顾对象,情况发生变化的。

     接受单位因不可抗拒的原因(如单位倒闭、破产、被兼并等),无法接受毕业生的。

     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下达调整分配计划的。

     其他经批准的、要求改派的毕业生,由本人提出申请,同时提供相关材料,由毕业生向省教育厅提出改派申请,改派费用收取按省教育厅有关规定执行。

    三、本实施办法如与国家、省新的就业政策相违背,按国家、省新的政策精神调整执行。

四、本实施办法有关条文及未尽事宜由学生工作处招生就业办公室负责解释。

 

 

二.2007届毕业生就业派遣程序

120069月—10月,各学院审核应届毕业生生源情况

210月,各院校领取毕业生推荐表及协议书,安排相关院系填写

310月——11月,招生就业办公室与各学院学工办赴各实习点进行就业政策宣讲以及就业动员,分发推荐表、协议书等资料。

411月——12月,召开南京医科大学2007届毕业生供需洽谈会

5200612月——20076月,毕业生就业,相关就业信息将通过学校就业指导网站等途径公开发布。

620077月以后,办理毕业生报到证。(学校根据江苏省教育厅规定,每次办理均为集中办理,具体时间详见就业指导办公室网站通知及各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通知)。

 

 

 

 

 

 

三.就业过程中您常常需要面对的问题

1、个人职业生涯规划

一个人的事业究竟应该向哪个方向发展,他的一生要稳定从事哪种职业类型,扮演何种职业角色,都需要在毕业前做出设想和规划,这就是职业生涯规划。

每个人都会有意或无意的进行职业生涯规划,这里将职业生涯规划的几点共同的原则提供给大家,希望对大家做好自己的职业规划有所帮助:

明确年限。

明确职业方向。

制定职业目标。

当大家的行动有明确的目标,并且把自己的行为与目标不断加以对照。清楚知道自己的行进速度与目标的距离时,行动的动机就就会得到维持和加强,大家就会自觉克服一切困难,努力达到目标。

2、就业信息的获得

大型招聘会

提醒:我校毕业生一般都应该参加的招聘会有每年1120日省内第一场大型综合招聘会、每年11月底由学校举办的大型专场招聘会和卫生厅人才市场举办的专场招聘会以及次年3月由我校和江苏省招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合办的招聘会。

 

不定期的小型校园招聘会

学生工作处的就业网站

(4)各用人单位的招聘网站

(5)各省市人才流动机构和就业指导部门的网站

3、求职简历的制作误区

简历的制作的常见误区有:

标明日期。简历应该经常更新,不同的单位使用不一样的简历。

简历页数越多越好。撰写简历应该以简洁精练,重点突出为好。

提出薪金要求。提出这个要求在某种程度上给了单位一个拒绝你的理由。

涉及太多的个人信息。除非用人单位对某种人有特别的偏爱,民族、宗教之类的信息就不要多写了。

写上自己的缺点。面试考官在需要取舍时,你的缺点就是他舍弃的理由。

4、如何面试

面试前的准备:了解用人单位和应征职位的要求,准备合适的自我介绍(3分钟),多准备几份简历,早到15分钟。

面试中的一些要求:吐词清晰,注重仪表(朴实、大方、端庄),讲究礼节(准时、礼貌)

面试结束后:真诚道谢,积极主动,及时联系。

5、就业协议签定时应该注意的问题

(一)   注意事项

1.签定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应该了解哪些内容?

签定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是毕业生和用人单位达成意向所需履行的主要形式,签约是非常严肃的事情,同时也是法律行为,因此签约前的了解洽谈十分重要。毕业生应详细了解用人单位的情况,一般包括单位的规模、效益、管理制度等。单位的隶属也很重要,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一般都有人事接收权。毕业生还应对不同地方人事主管部门的特殊规定有所了解,除协议书外,如非本地生源进沪、进京还应经过审批,还有一些省市也有类似规定。有用人单位需要和毕业生签订劳动合同书,因此在签约前了解合同书的内容是十分必要的,尤其重要的是合同书的工作年限和工资待遇、福利、保险、服务期等情况。毕业生应向招聘人员索要样本或复印件,有效地维护自己的合法利益,防止出现意外情况,以免发生纠纷。有些用人单位在招聘毕业生时,除了与毕业生签订就业协议书外,还常常会附加补充协议或增加某些条款,个别用人单位可能还会要求毕业生另外签订单位自己或者单位所在地的毕业生就业工作主管部门印制的协议书,一般来讲,这些补充条款或协议主要是用来进一步明确用人单位与毕业生之间的有关权利和义务等具体问题的。对于毕业生来说,较为常见的问题主要有:毕业生进入单位前的有关问题,如毕业生离校前不得有违纪违法行为,毕业生必须获得毕业文凭或学位证书,毕业生自荐材料中所反映的学习成绩和其他情况必须与档案中的记载相符等等;毕业生进入单位后的有关问题,如到单位报到的时间以及所需材料,毕业生必须通过单位统一组织的体检,单位提供给毕业生的工作条件及生活待遇等等。事实上,补充条款或协议中的有些内容,具有毕业生进入单位后需要签订的劳动用工合同的性质,因而毕业生原则上应该接受并按单位的要求予以办理。需要提醒的是,毕业生在签署这些补充条款或协议时,一定要对其进行仔细研究,必要时可以向有关部门或老师咨询,以免因某些条款的不合理而损害自身利益。如果报考了研究生或准备出国,应事先向用人单位讲明,并写在协议书中。有些毕业生向用人单位隐瞒这些情况,这是不可取的,也会带来许多麻烦。因此毕业生在签署就业协议时,要认真、慎重,仔细阅读协议书中各款内容。协议书一经签署,即可生效。协议书每个毕业生一份,只能与一个用人单位签署协议。

2.毕业生与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后要承担什么责任?

“双向选择”明确规定了学校、用人单位及毕业生三方面的责任、权利与义务,协议书一经签订便视为生效合同,不能随意更改。所以,毕业生必须信守协议。如果因特殊情况,不得不解除协议,则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办理毁约或改派手续方可另行择业。

(二)、签约的一般程序为:先由毕业生在协议书上签署意见后交用人单位,由用人单位及上级主管人事单位签署意见。协议书签署完毕后,于10个工作日内送至校就业指导办公室办理其他就业手续。(可用挂号信邮寄)  

6、报到证的作用及报到就业过程

《报到证》上联是毕业生派遣以后到用人单位报到时必须出具的重要凭证。毕业生《报到证》下联作为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身份的证明存入档案。普通高等院校派遣毕业生,必须使用全国统一规定的,由地方主管毕业生调配部门签发的毕业生《报到证》,用人单位一律凭《报到证》接收毕业生。毕业生切不可丢失。《报到证》只能一人一份,由其他部门印制或签发的报到证无效。毕业生对《报到证》要妥善保管,不论什么原因,凡自行涂改、撕毁的报到证一律作废。

毕业生报到时,首先要明确报到地点,其次是要注意报到的期限。毕业生要按报到期限持“报到证”到指点地点报到。毕业生已落实就业单位的,学校将直接派遣至用人单位,未落实就业单位的毕业生,学校根据其本人实际情况,按有关文件要求另行安排。

7、关于户口和档案

毕业生户口迁移,依据毕业生的报到证来办理。报到证姓名、工作单位必须与户口相符,才能到工作单位报到落户,具体办理部门为学校保卫处。

毕业生档案的发放,由学校根据报到证的单位和地址,定期统一通过机要局发往用人单位。国家规定,毕业生档案不得由本人或他人携带。

注意:个人档案是记录一个人的主要经历、政治面貌、品德作风等个人情况的文件材料,起着凭证、依据和参考的作用,在个人转正定级、职称申报、办理养老保险以及开具考研等相关证明时,都需要使用档案。而且,随着人事服务工作的发展,个人档案的作用会越来越重要。

尚未就业毕业生户、档根据国家相关文件要求可以在学校免费保管2年。但须提出个人申请,并在就业指导办公室填写《户、档留校申请表》方可留校。

值得注意的是户口、档案挂在学校有许多问题是学校无法解决的。如:毕业后要继续考研、出国以及成家结婚等一系列问题,学校是无法为其出具或办理有关手续的。因此,如准备继续考研、出国等一些原因的同学,户口、档案可以到江苏省高校招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办理挂靠手续。

  若未办档案挂靠手续的话,档案和户口最迟于当年的1231日发回毕业生原籍。

 

四、就业求职中您可能遇到的问题

1、江苏生源外地就业的相关规定

(一)、北京

非北京生源毕业生入户流程是什么?  
  答:接收单位上级人事(干部)部门出具介绍信→单位介绍信,就业报到证,户口迁移证,或市内户口迁移证,常住人口登记卡。→北京市人事局出具报户口介绍信→报户口介绍信,就业报到证,户口迁移证,或市内户口迁移证,常住人口登记卡。→单位集体户口所在地区县公安分局签发入户通知单→入户通知单,就业报到证,户口迁移证,或市内户口迁移证,常住人口登记卡。→单位集体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入户   
  注:接收单位上级人事(干部)部门是指区、县、局、总公司一级人事(干部)部门。非北京生源毕业生户口应落在其所在单位的集体户口。

(二)上海

上海就业的具体要求是什么?如何办理?

非上海生源高校毕业生进沪就业办理上海市户籍工作。具体规定如下:
1
、基本条件    
    
非上海生源应届高校毕业生进沪就业申请办理上海市户籍的,须具备下列条件:
    (1)
品行端正、身心健康,在校期间无违法违纪记录和行为;
    (2)
学习成绩优良,具备规定的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
    (3)
一般为毕业研究生以及上海高校,国务院各部(委、办、局)所属普通高等院校,列入“211工程”建设计划的地方普通高等院校的应届本科毕业生;
    (4)
已与信誉良好,具有用人自主权,在本市行政区域内注册登记,符合本市产业发展方向的各类企业、事业、社团、民办非企业机构,以及住所在本市行政区域内的中央及外省市在沪单位签订就业协议;
    (5)
不属上述第()项范围的毕业生,经综合测评确属上海经济和社会发展紧缺的应届非上海生源毕业生。
2
、具体要求
    
申请办理上海市户籍的进沪就业非上海生源毕业生在学习成绩等方面须达到以下标准:
    (1)
学习成绩的基本要求为:各门课程成绩合格,且获得相应的学位。
    (2)
外语能力的基本要求为:第一外语为英语的,须获得大学英语四级以上(含四级)证书;第一外语不是英语的,须获得该的语种的大学四级证书或通过该语种的学校课程考试,并且考试成绩优良。
    (3)
计算机应用能力须获得下列证书之一:
    
、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证书(文科专业学生为一级,理工科专业学生为二级)
    
、全国计算机应用技术证书(文科专业学生为“文字处理”模块,理工科专业学生为“电子表格”或“C语言”模块)
   
、上海高校非计算机专业学生计算机应用知识和应用能力考试证书(文科专业学生为一级,理工科专业学生为二级)
    
、上海市计算机应用能力考核证书(文科专业学生为“办公自动化”,理工科专业学生为“中级”)
   
、其他由学校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行政部门举办的计算机应用能力水平考试的合格证书(文科专业学生为“一级”,理工科专业学生为“二级”)
    
上述“文科专业”包括哲学、经济学、法学、教育学、文学、历史学和管理学等学科门类的专业,“理工科”专业包括理学、工学、农学、医学等学科门类
的专业。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对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可不作上述要求,但须通过相关的课程考试:
    (1)
所学专业为体育学类和艺术类;
    (2)
父母一方由上海“支边:’、“支内”或常住户口已迁入上海的。所学专业属数学类、电子信息科学类、电气信息类、管理科学与工程类的,可免于提交计算机应用能力水平证书。
3
、申请材料
    
申请办理上海市户籍的进沪就业应届非上海生源毕业生,须向上海市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递交下列申请材料:
    (1)
填写完整的非上海生源高校毕业生进沪就业申请表(2006年版)    (2)由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盖章的毕业生推荐表;   (3)填写完整的就业协议书;    (4)由学校教务部门盖章的成绩单;    (5)由学校教务部门或就业工作部门盖章的外语和计算机等级证书复印件;    (6)毕业生在校期间获奖证书复印件。
    
毕业生父母一方“支边”、“支内”或常住户口已迁入上海市的,须出具由户籍管理部门盖章的有关证明。毕业生与父母的关系证明应由学校档案管理部门出具。

4、非上海生源毕业生进沪就业审核评分规则

(一)、基本要素分(满分90分)
个人要素
最高学历项(最高分为30分)
博士 30
硕士 27
双学位 24
本科 20
专科 10
毕业学校项(最高分为15分)
列入“211工程建设计划的高校15
未列入“211工程建设计划上海高校,国务院各部、委、办、局所属高校 12
其他高校 5
学习成绩分级项(最高分10分)
特级(毕业研究生) 10
一级(各科成绩合格,必修科目无“60的) 10
二级(各科成绩合格,必修科目“60不超过5门的) 8
三级(各科成绩合格,必修科目“60不超过9门的) 6
四级(成绩有不合格现象,或必修科目“60超过9门的) 0
注:“60的含义包括成绩为60分或者及格或者补考合格等情况。
外语水平项(最高分为8分)
毕业研究生 8
通过CET-6级或专业英语8 8
通过CET-4级或专业英语4 7
艺术类或体育类专业外语课程合格 7
第一外语非英语者,学校课程考试优良 7
无以上情形 0
计算机水平项(最高分为7分)
毕业研究生 7
理科类计算机高级水平或免于此项要求的专业 7
文科类计算机中级水平 7
理科类计算机中级水平 6
文科类计算机初级水平 6
艺术、体育类专业 6
无以上情形 0
奖励表彰项(最高分为10分)
经认定的国家级奖励表彰 10
省级(含自治区、直辖市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毕业生,或其他认定的省级奖励表彰 5
校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毕业生” 2
注:以上奖励表彰仅限在高校就读期间所获奖励表彰
单位要素
信誉度项(最高分为5分)
良好(受到高校及毕业生较高评价) 5
一般(初始状态或无优劣记录情况) 3
差(有不合法用工现象) 0
薪资待遇项(最高为3分)
拟定转正月工资3000元(含)以上 3
拟定转正月工资1500元(含)以上3000元以下 2
拟定转正月工资1500元以下 1
机关、事业单位 3
拟聘用时间项(最高分为2分)
聘用时间三年或以上 2
聘用时间一年以上三年以内 1
聘用时间不满一年 0
(二)、导向要素分
根据市委、市政府确定的经济社会发展总体目标,以及上海人才的供需状况,积极鼓励和支持重点领域的重点产业(行业)招聘急需的专业人才,遵循专业对口、岗位对应原则,依据《上海市专业人才开发目录》,给予0-10分。
(三)、附加要素分
发明专利项(最高分5分)
1
、拥有发明专利 5
2
、无以上情形 0
自主创业项(最高分为5分)
1
、在本市自主创业,任董事、经理、负责人等 5
2
、无以上情形 0
其他符合国家和本市法规规定条件的,最高可得20
附:标准分为上海生源进沪就业申请上海市户籍的基本资格分,非上海生源高校毕业生申请进沪就业,其各项要素累积分值高于标准分的,可办理上海市户籍。标准分每年由上海市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办公室公布。

5、基本手续及程序

只要用人单位有进人指标,给你填一份蓝表(上海生源的话则填黄表),可通过网络下载,到就业指导办公室来签字盖章,然后提供一些必须的材料(成绩单、获奖证书等复印件),和协议、推荐表一起寄到用人单位,由用人单位给你申请上海户口。

(三)广东

毕业生为某一地区的单位接收,该单位就得负责将毕业生的户口迁到单位所在城市。广东省的入户和上海有点相似,要经过广东各市大学生就业主管部门审批,审批通过即可入户。关键是毕业生所签的单位要向上级人事主管部门报批。

2、关于国家项目

(一)支援西部

为鼓励高校毕业生积极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团中央、教育部、财政部、人事部联合作出决定,参加计划的志愿者除享受国家规定的高校毕业生就业优惠政策外,还可以享受八项优惠政策。

、志愿者服务期间,中央财政给予必要的生活补贴(含交通补贴和人身意外伤害、住院医疗保险)。其中生活补助每月600元/人(在西藏服务的,每月800元/人),交通补贴每年1000元/人(在西藏、新疆服务的,按国家有关规定另行确定)

、服务期间计算工龄,党团关系转至服务单位。本人要求户口和档案保留在学校的,按规定保留两年,在此期间,档案管理机构对保管其档案免收服务费用;本人要求将户口转回入学前户籍所在地的,公安机关按照规定为具办理落户手续,人事、教育部门所属人才交流机构负责办理相关手续,人事部门所属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免费提供人事代理服务。服务期满落实工作单位后,公安机关按有关规定办理户口迁移手续.

、服务期间可兼职或专职担任所在乡镇团委副书记、学校及其它服务单位的管理职务.

、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报考研究生给予加分,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具体规定在当午的研究生招生政策中予以明确。

、服务期满考核合格后报考党政机关公务员的,可适当加分,同等条件下,应优先录用,具体规定由省级公务员考试录用主管机关在当年招考中予以明确。

、服务期满将对志愿者进行考核鉴定,并存入本人档案;考核合格的,颁发证书,作为志愿者服务经历和就业、创业的证明。

、服务单位应向志愿者提供住宿等必要的生活条件;在录用党政机关公务员和新增国有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时优先录用、招聘志愿者。

、服务期为1年、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授予中国青午志愿服务铜奖奖章。服务朋为2年,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授予中国青年志愿服务银奖奖章,表现优秀的授予中国青年志愿服务金奖奖章,表现特别优秀的推荐参加中国青年五四奖章、中国十大杰出青年、中国十大杰出青年志愿者、国际青少年消除贫困奖等评选。

相关网站:www.xibujihua.org.cn  http://xibu.youth.cn/

(二)支援苏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