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南京医科大学友谊医院为促进学校教育事业的发展,2006年特在南京医科大学设立“友谊奖学金”。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获奖者条件
凡属南京医科大学在籍全日制本科生符合下列条件者,可申请获得“友谊奖学金”。
1、遵守校纪校规,为人正直、诚信。
2、品学兼优、德智体全面发展。
3、家庭贫困、自强不息。
4、该学年获三等及以上奖学金,综合素质测评名列前茅。
二、奖学金标准
“友谊奖学金”奖金总额为人民币拾伍万元整,奖励标准定为每生2000元人民币,共奖励75名优秀学生。
三、申报程序
申报“友谊奖学金”须履行下列手续:
1、学生所在学院推荐,填写“友谊奖学金”申请审批表(附件1);
2、各学院于
3、学生工作处组织审核、公示;
4、校奖贷基金管理委员会审定并发文表彰。
四、其他未尽事宜,由学生工作处负责解释。
“友谊奖学金”的分配指标:
学 院 | 参评人数 | 获奖人数 | 奖学金金额 |
基础医学院 | 1275 | 17 | 2000元/人 |
第一临床医学院 | 1461 | 18 | 2000元/人 |
第二临床医学院 | 378 | 5 | 2000元/人 |
公共卫生学院 | 405 | 5 | 2000元/人 |
口腔医学院 | 192 | 2 | 2000元/人 |
护理学院 | 405 | 5 | 2000元/人 |
医政学院 | 285 | 2 | 2000元/人 |
药学院 | 469 | 6 | 2000元/人 |
康达学院 | 2400 | 15 | 2000元/人 |
总计 | 7270 | 75 | 15万 |
*******友谊奖学金申请审批表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