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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49832024年03月14日

关于南京医科大学“友谊奖学金”评选的通知

作者:来源:学生工作处浏览次数:4952009/02/08 00:00

各学院:

   南京医科大学友谊医院为促进学校教育事业的发展,2006年特在南京医科大学设立“友谊奖学金”。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获奖者条件

  凡属南京医科大学在籍全日制本科生符合下列条件者,可申请获得“友谊奖学金”。
  1、遵守校纪校规,为人正直、诚信。
  2、品学兼优、德智体全面发展。
  3、家庭贫困、自强不息。
  4、该学年获三等及以上奖学金,综合素质测评名列前茅。

  二、奖学金标准

  “友谊奖学金”奖金总额为人民币拾伍万元整,奖励标准定为每生2000元人民币,共奖励75名优秀学生。

  三、申报程序

  申报“友谊奖学金”须履行下列手续:

  1、学生所在学院推荐,填写“友谊奖学金”申请审批表(附件1);
  2、各学院于11月9日前将申报名单上报学生工作处;
  3、学生工作处组织审核、公示;
  4、校奖贷基金管理委员会审定并发文表彰。

  四、其他未尽事宜,由学生工作处负责解释。

“友谊奖学金”的分配指标:

学     院

参评人数

获奖人数

奖学金金额

基础医学院

1275

17

2000元/人

第一临床医学院

1461

18

2000元/人

第二临床医学院

378

5

2000元/人

公共卫生学院

405

5

2000元/人

口腔医学院

192

2

2000元/人

护理学院

405

5

2000元/人

医政学院

285

2

2000元/人

药学院

469

6

2000元/人

康达学院

2400

15

2000元/人

总计

7270

75

15万

*******友谊奖学金申请审批表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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